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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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治应生 Author 黄应生
2022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王林清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上诉一案依法公开宣判,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好多朋友问我有何评论,我简要回复八个字:尘埃落地、申诉无望。
一、尘埃落定
2022年5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林清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对被告人王林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林清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他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奇莱公司)等2个单位和律师程杰、律师杨铭等11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90万余元,其中,2011年至2018年,为凯奇莱公司在案件审理、执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发琦给予的美元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35万余元。
2018年6月至8月,被告人王林清在赵发琦的唆使下,并商定由王林清获取凯奇莱公司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一案的卷宗材料。王林清先后采用借阅、骗取案卷材料后偷拍等方式,非法获取凯奇莱公司案件的大量卷宗材料,通过手机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所拍摄材料提供给赵发琦。经国家保密局鉴定,王林清伙同赵发琦非法获取的材料中有5份属机密级国家秘密。
法院认为,鉴于王林清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对被控受贿罪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申诉无望
有人问我,王林清冤枉吗?申诉有望吗?我从不公开评论一位熟人,但因问的人太多,我不妨表明观点:他不冤枉,申诉无望。
我和他是同一年进那座法律最高殿堂的,但我是以法官身份直接调入,当年就有审判权。多年来,我挽救了20多条人命,也帮助全国成千上万的被告人获得了公正裁判。但今天,我敢公开说,我没有受贿过。因此,当看到王林清平均每年受贿200万时,我确实惊呆了!即使有水分,估计也不大,毕竟受贿罪是他主动交待的,法院也按自首情节对其从轻处罚了。退一万步,即使只有一半,甚至只有1/5是真实的,也足够判10年以上了。
宣判前,我估计的量刑结果是15至20年,但最后的结果是14年,尤其是受贿罪只判十年,已经考虑各种情节,予以从轻判处了。因此,不管如何申诉,也不管何时定论,都不可能改判了。
附一:《王林清的黑白人生》
这是网络介绍文章,感觉叙述真实,作为资料附录,以供参考。
一
王林清1974年出生于烟台一个普通家庭。他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律系,并非重点高校名门,在司法系统内影响也有限。
1995年,王林清考研折戟,随后被分配到烟台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这个时候,他遇到走向社会的第一个难题:某案件被要求按领导要求裁决。
不想掉进“大染缸”的王林清,选择了出走。他发奋考研,考上北京大学民法学硕士,毕业后,再接再厉,考上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博士。由此,“学霸”之路完全打开。
二
学而优则仕。200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招录国家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共107人,王林清名列第53号。
一开始,王林清没有显露特别之处。同一届同事,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有28人。他的本科母校烟台大学,没有同学进入,硕士母校北京大学,有10人。
王林清拼的是长跑。在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后,学霸王林清继续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又读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成为全国政法系统首位“双博士后”。从《人民法院报》上发表的个人心得看,王林清也曾对未来有一番抱负。
他要当顶级的法律人:“法官对法律知识必须有超乎律师、当事人和普通群众的广泛涉猎和精深理解。”
不止于案例,他还要创立规则:“法官应当善于研究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从个案中发现一般原理,通过实践积累经验,从而发现和创立新的规则。”
不止于规则,他还要上溯精神:“审理案件是通过解释将蕴涵着法律精神和法律理念的裁判规则与案件事实相结合而生成……裁判规则的引用反映了法官对法律精神、裁判理念、思维方法和价值追求的动态演绎,判决就是法律思维的产品。”
不止于精神,他还要落基平台:“法官在法律帝国的平台上,要正确处理好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个别正义与普世正义、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除了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需要有丰富的其他学科的知识奠基。”
官方也肯定了这位勤勉的青年。2012年,王林清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当年,最高人民法院仅三人获此殊荣,全国总共也不过200人。
2014年,王林清再获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同样是出类拔萃,在京各个机关,总共才10人获得。
此外,他还涉足创制法律规则的领域,负责起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还参与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城镇房屋租赁、旅游纠纷、食品药品纠纷、网络侵权、民事诉讼、物权法适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多部司法解释的研讨制定和书籍编纂工作。
两高的司法解释,有极强的针对性,对判决的影响力,有时比法律本身更大。此时距离入职最高法不到10年,王林清便参与制定规则,足见他的前程大好。
在法学界,还有一个指标,CLSCI,全称“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这是中国法学会下属部门,结合论文发表情况,综合学术质量指标所建立属于法学共同体的评价体系。
其中,“CLSCI高产作者榜”非常难上。在2015年度、2016年度榜中,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有且只有王林清一人,其他多来自各大高校。2017年,王林清没有上榜,最高人民法院也无一人上榜。
三
风云突变于2012。煤矿大省山西,出了一个“侵犯出资人权益纠纷案”,标的物是个铁矿。大意是甲把矿权转给乙,发现是个富矿,然后又把矿产转回来。双方发生纠纷。山西高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案件来到最高法,到了王林清手上。
2012年12月4日,王林清所在的合议庭做出(2012)民一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2014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一个民事裁定书(2013)民申字第979号:中止原判决执行,另组合议庭,再审山西案。
王林清自述说,2014年6月17日,他被上级派到江苏省沭阳县给江苏省的法官讲课,当晚,在沭阳宾馆,法警将其拘捕,次日押回北京,最后又被释放。后来,王林清就遇到了那个后来多方争执不休、震惊全国的陕北“千亿煤矿矿权案”。围绕这个案件,商人赵发琦认为自己遭遇不公,在网络上举报多名官员。其中,至少7个位高权重者。
2017年12月,最高法院判决,合同有效,继续履行。赵发琦在司法维权12年后,终获胜诉。而在参与此案的过程中,王林清说,当他写判决书时,忽然发现,厚厚一摞子的一案卷都在,二审的一本正卷和一本副卷都不翼而飞。他的办公室,有两个监控摄像头,录像显示出王林清带着卷宗回到了办公室,但是如今都坏了,后面信息就不清不白。于是王林清录了个视频,声称要留下一些证据,“保护自己”。
四
接了两个煤矿案后,王林清的事业似乎也遭遇许多不顺心的地方。他自认为问心无愧,是遭到“打击报复”。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批367名法官入员额宣誓,名单中没有王林清。2018年11月,第二批40名员额制法官名单,也没有王林清。也就是说,他尽管还有法官尊称,实际已不能独立办案。2018年底、2019年初时,榆林千亿矿权案点燃网络。该案因牵扯陕西和榆林多位前高官而备受关注。此时,王林清谈到卷宗丢失的爆料视频传到网上,进一步引爆网络。王林清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流量的中心。
有业内评价他“书读多了,不懂人情世故”;也有说他两袖清风、一心法治。一时间,很多人为王林清送去点赞。
真相究竟如何?2019年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公布关于凯莱奇案——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的种种细节。
中央政法委的这份报告指出:之前千亿矿产案的卷宗丢失,实际上是法官王林清监守自盗。2016年王林清因为档案多处涂改被处分,无法参加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评选,心生怨恨,自己偷了案卷。2014年王林清也因为私自开办培训班牟利被处罚。当时,因为王林清将涉密文件外泄,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开始调查。
附二:《王林清,曾经以为“您”是一名好法官,可惜你真的不是...…》
这是网络评论文章,感觉评论客观,也摘录如下,以供参考。
如果说,收受了一个案件当事方的行贿,可能是一时糊涂的话,如此频繁的大数额接受贿赂,完全可以说是,习惯性权钱交易了。关于事件发端的丢卷经过,法院认定的事实是,2011年至2018年,为凯奇莱公司在案件审理、执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发琦给予的美元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35万余元。这哪是为了公平正义而举报,分明是收了事件一方的好处费了啊!
丢卷门事件发端的2018年,王林清是以一名好法官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的,一是自身优越资历却没有进入员额法官队伍而被公众冠以了“王员外”的身份,收获了无数的同情;二是在办案中发现不公不义的事儿而奋起借助小崔的加持实名出镜头举报,收获了无数的信任。
如今,“潮水褪去,滩涂显出了原形”,之所以当初闹成事件,无外乎收了案件一方的利益,二是出于对于工作安排的不满。抛开舆论喧嚣时一厢情愿的相信,和别人可能做得还不如他的猜测,究其个人而言,终究没有逃得过事实和法律的检验。如此多的人证物证面前,只能说,他真的不是一名好法官。一位网友即使在官宣了判决结果之后,还坚信王林清是一名好法官,但在越来越多的证据和报道面前,也不得不承认了,他确实不是一名好法官。
曾经的王林清,是法律圈神一般存在的励志偶像人物。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终究没有抵御住人性中贪腐的腐蚀。身在最高司法机关,即使基本的工资性福利收入和出版专著的稿费,已经是绝大多数人难以望其项背了,而且头戴最高裁判权的桂冠和法律界权威专家的光环,出入无不受人敬仰,沦落到如今因为贪腐跌下神坛的地步,是不是很令人惋惜,很令人不解?可这就是事实。
真给昨天文中所说,无数的司法案例说明,人性是靠不住的。人性中的贪欲是无止境的,大多人数看到的,通常不是自己已经获得的,而是只盯着没有获得的。至于如何获得,有的人是量力而行,取之有道,但有些人却选择了手段无所不用,无所惧怕,甚至背离了自己天天口中念的、给别人灌输的思想和信念。王林清应该就是后者了吧。
通常在人们印象中,学识和学历就代表着一个人的素质和人品,代表着职业修养水平的高低。这是错误的!学识和学历只是专业知识的高低,但在人性上,如果没有内心强大的修为和提高,并不见得就比其他人有对于与生俱来的贪婪、欲望人性本能来的抵抗力强大,以及化解内心郁闷不满修为的提高。
公职单位,最常见的就是,来办事的群体,动辄收入是自己的几倍几十倍,所从事的不过是跑跑腿、动动嘴而已,具体工作都是自己做的,凭什么自己的收入就比他们低不少?单位里的某某某,什么业务也不懂,凭什么年年获得提拔,年纪轻轻的就已经开始指手画脚了?那个谁谁谁,也没有什么副业,跟服务对象打的火热,过得天天花天酒地,也不见出事,自己为何不能?......
于是乎,心理的不平衡、仕途的绝望感面前,很多人就放松了底线的要求,认为别人可以,自己也可以,什么法律法规、职业操守,都是可以放弃的。直到东窗事发,还心存侥幸可以避免,最后才发现曾经拥有的再也无法挽回,人生面临直线坠落......大概,王林清,就是这样的境遇吧!由于其的作为,不仅给他自己的人生,也给司法事业和司法形象,真的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那些原本相信了其视频里可怜楚楚、信誓旦旦的网友们、法律人,面对这样的审判结果,不得不面临着巨大的心理落差,甚至惊问,谁还可以相信?
如果了解了人性的本性,对人性充满警惕,可能就不会落得如此惊愕了。微信群里,有人发出了连王林清都司法贪腐败的话,司法如何取得民众信任的疑问时,有网友答曰:人性善恶,本在于个人选择;有人跪下去了,并不代表,所有人就跪下去了;自己站不直,不是质疑别人也经不起考验的理由。
对于法官而言,吃了拿了别人的,就意味着自己已经从高高的审判台上,跌落成了任由一方当事人指挥的傀儡和木偶,其中的职业尊严和风险承担,不是每个人都能出卖的。法官,只是一个职业而已,并不能天然的保证每一个法官都是廉洁奉公的,主要凭的是个人修为。一名合格的法官,绝不仅是精湛的法律功底和公开的道德宣传,更重要的是对于个人人性的修为和职业信仰的整肃,王林清,真的不是一名好法官,甚至连个好人,都算不上!往期回顾